价格改革,通往市场经济之路
价格改革的目标从来不是涨价,而是把定价的权利还给企业与个人,还给市场主体,让市场供需关系来决定价格。
新一轮价格改革的利剑已经出鞘。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并发布公报,要“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5年10月15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是本轮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坚持市场决定,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
文件给出了时间表: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为此,要在2016年以前制定发布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凡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该目录管理;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对于价格改革,一些人士的观感是“水电油气又要涨价了”。但是,价格改革的目标从来不是涨价,而是把定价的权利还给企业与个人,还给市场主体,让市场供需关系来决定价格。在自由市场下,价格绝不是卖家想涨就能涨的。
如何理解这新一轮价格改革及价格改革本身?一是历史视角,从中国市场化改革与价格改革的历史连续性高度来理解;二是理论视角,从价格管制弊病的角度来理解。
市场经济与繁荣
1949年以来的历史可以粗略地分为两部分:前三十年,搞计划经济;后三十年,搞市场经济。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计划经济的墙是一块块垒起来的:农产品统购统销(1953)、以集体化与国有化为核心的三大改造(1953-1956)及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1958)等。
1978年邓小平开启了改革开放进程。回过头来看,所谓改革,是指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所谓开放,是指中国与先进市场经济国家之间开展自由贸易。不过,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也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共识,1984年说要搞“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十四大才明确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搞市场经济最大的好处是能带来繁荣与富裕。1978年中国名义GDP为3645.2亿元,2012年为519470.1亿元,年均增长15.7%,扣除通胀因素后为9.8%。1978年中国人均名义GDP为381元,2012年为38495元,年均增长14.5%,扣除通胀因素后为8.7%。
即便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搞市场经济也远远强于搞计划经济。目前绝大部分国资是改革开放后积累的。中国社科院《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5》显示,2000-2014年,中国主权资产从35.9万亿增至227.3万亿,增长191.4万亿(其中国企资产增长126.4万亿),国企资产对主权资产增长的贡献率达66%。同期,主权资产净值从16.5万亿增至103.3万亿,增长86.8万亿。
市场经济带来富裕繁荣,道理简洁而深刻。其一,自利是写入基因的人性,私有产权激励每个人为自己、为子女创造与积累私产/财富,从而增强自己及子女的生存优势。破坏私有产权,势必削弱创造财富的动力。如果创造的财富不归自己享用,那谁还愿意创造财富啊?
其二,经济是一个复杂系统,遵循达尔文进化算法/遗传算法,这一算法内在要求分散的主体、分散的私有产权、分散的信息与分散的决策。每个人自行管控与承担系统中不断生灭的风险、随机性与不确定性,在动态中实现自我、各局部乃至整体的最优。
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
那么,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现实路径是什么?两大改革: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市场经济以产权为基础。要推进市场化改革,产权改革是首要的,但价格改革内蕴于产权改革之中,两大改革是共轭的两匹马。
科斯定理说: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本质前提。张五常解释道:游戏规则决定竞争准则,私有产权是一种游戏规则,决定了相应的竞争准则是市价。要走向市场经济,引入或恢复了私有产权,但仍实行指令性计划价格或价格管制,不让价格机制发挥作用,市场机制的核心功能仍是缺失的。市场化改革、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一个也不能少。
从市场发生逻辑看,人为了自利(增加个人私产/财富)而生产与交换,但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满足自己的需求,必须首先考虑别人的利益,满足别人的需求,也就是说,自利的前提是利他。只有如此,才能达成自愿交易。这就是市场“看不见的手”。自愿交易是帕累托改善,交易双方都受益,自利利他,这是市场经济最伟大、最神奇的地方。有主物通过自愿交易易手,构成了新主人的合法私产。
看单个交易,所谓市价就是自愿交易之价,交易之后双方的福利都增加了。看一个市场,买家与买家进行竞争,有推高市价的趋势;卖家与卖家进行竞争,有压低市价的倾向。所谓市场决定价格或供需关系决定价格,其实就是这两种竞争的相对强度决定价格。通过市场交易,资源达到最大价值的使用,社会财富(资源一切收入流的折现值)增加了。可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其实就是让价格机制起决定性作用。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史,就是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同步推进/交错推进并互相推进的历史。
19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产到组、分产到户,让农民有权确定种什么、怎么种,同时让农民摆脱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权进城务工经商,迈出了人力资源流动自由的决定性一步。这些是农业领域的产权改革。
1980年代国企改革主推承包制,旨在让国企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1990年代国企改革主推股份制,旨在实现政企分开,国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企的概念由“国营企业”转化为“国有企业”。同时,吸引外资在中国开办企业,沿海农民也纷纷办民营企业(最初还戴着乡镇集体企业的红帽子),与国企展开了全方位竞争。1990年代中后期,竞争性行业国企亏损严重,遂搞抓大放小,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这些是工业领域的产权改革。
价格改革也不可能落下。民营企业是指令性计划外野蛮生长出来的,不可能得到国家计划供应的原材料,但愿意支付高于计划价格的价格(局限条件下的市场价格),生产原材料的国营企业自然愿意把超过计划指标的产量出售,就形成了原材料的黑市与灰市。这就是真实世界的价格双轨制。
受到这个启发,张维迎撰写了《以价格体制的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提出了著名的价格双轨制理论,其核心内容为:先把各种产品的计划分配指标固定下来不再扩大,计划内按牌价供应,计划外交易全部放开,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然后再针对不同产品,根据供求关系,把计划内的指标分批分步放开;最后达到统一的市场价格制度。这种改革的实质是“固定存量,放开增量,从边际上引入市场,然后再逐步用市场蚕食计划,最后实现单一市场”。
这就是中国价格改革的实际路径。好处一是尊重既得利益,减少市场化改革阻力,让价格改革成为没有人利益受损的帕累托改善过程。二是平滑过渡,渐进改革,有效管控大起大落的系统性风险。
通过上述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计划经济退退退,市场经济进进进,在中国站稳了脚。2002年十六大宣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计划经济残余
但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既然是初步建立,就还有一个继续完善的过程。还必须继续通过新一轮的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以消解计划经济残余,让市场经济更坚固更强健。
就产权改革而言,农业领域有一个土地确权的问题。成都土地确权试点始于2008年3月,确权颁证的工作于2011年基本完成。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在工业领域,国企在股份制改造之后上市,让部分国有资产资本化;2003年成立国资委管理国有资产。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的新理念,“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把国资的概念从“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本”,国资管理模式有向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看齐的趋势,该模式是财政部主管国有资本的模式。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呈现理解新一轮价格改革所必须具备的格局感与比例感:只有把价格改革理解为产权改革的共轭改革,市场化这辆快车由这两匹共轭的马同步出力往前拉,才能让中国越来越逼近于市场经济这个目标。如果说1980年代与1990年代的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让中国驶离计划经济、抵达市场经济这个大站,那么新一轮产权改革与价格改革,就是让中国行完最后的里程。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的里程看起来不多,但每一步也很关键。
价格管制理论
一个基本论断是:本轮价格改革,是要取消或放松一些重要资源及商品与服务的价格管制,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行政垄断行业、教育与医疗及公用事业(自然垄断行业)等。
所谓价格管制,是强令某样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从产权角度看,这侵犯了卖家(或买家)的收益权。一项物品的完整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与转让权,削弱这三权中的任何一权,都会削减这项商品的市场价值。因为转让权受限,同地段的小产权房价格要远远低于商品房价格,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在这个意义上,取消价格管制的价格改革,恢复了卖家的收益权,本质上也是产权改革。
价格管制,令一部分原本归于卖家的收益陷入无主的状态,这部分收益就有租金消散的风险。因为价格低于市价,所以买家进行激烈的非价格竞争(如排队或找关系)等来争夺这部分无主收益。原来这部分差价,买家需要付钱,这钱是买家通过生产出满足别人需要的商品或服务换来的(生产性努力)。这样的纯价格竞争是没有租金消散的。但排队或找关系这样的非价格竞争并不是生产性努力,不会创造财富,所以是浪费/租金消散。
政府价格管制的本意是希望卖家让利于买家,但卖家不会甘心这部分收益白白送人,或者会通过别的名目想方设法收回一部分收益,或者会降低产品的质量或交付数量以减少损失,这些其实是卖家减少租金消散的努力。
在这个意义上,取消价格管制,就从根本上减少非价格竞争与分配性努力,减少租金消散与财富浪费,本质上就是回复到纯价格竞争与纯生产性努力状态,让经济效率得以提升到市场应有的程度。
因此,对取消价格管制的价格改革,应该不设前提地支持。价格管制只会制造问题,不会解决任何问题。例如别指望用价格管制来应对通胀,委内瑞拉超市空空如也的货架就是价格管制的赤裸裸打脸。要解决通胀,货币不超发才是治本,价格管制连标也不治。
农产品
现在看本轮价格改革的具体对象。(一)农产品。农产品在1993年底基本实现双轨变市场价格一轨。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农产品是最基础的产业,人几天不吃饭会饿死,既然生命攸关的粮食与农产品都能通过市场价格配置得以解决,那些“某某行业特殊,因此不能市场化或放开价格”的说辞,就没啥说服力了。
在农产品领域,价格改革有回潮。2004与2006年起中国分别对稻谷与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以来对玉米、大豆、油菜籽与棉花等实行临时收储。2014年粮食收储贷款超五千亿,利息也吓人。
2015年7月,农业部公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80号建议答复摘要》,在“关于放开主要农作物农产品价格”一节中,指出2014年中国已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并称“对于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等需求弹性大、产业链条长、国内外市场关联程度高的品种,要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生产,调节供求”,这被解读为玉米将取消临时收储。
该文件还说:“对于稻谷、小麦两个口粮品种,应继续坚持最低收购价,但要改变价格刚性上调的市场预期,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弱化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收入功能,减少农民增收对粮食市场价格上涨的过度依赖。”这意味着,这两类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与国际市场价格的价差将大大缩小。
本轮价格改革提出: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这是农场品第二次价格改革了,希望这一次能落定彼岸不回头。
行政垄断行业
(二)行政垄断行业。石油、电力与电信等行业被公认为行政垄断行业,但同时又有价格管制。前者推高市场价格,后者又强行压低价格,这是什么鬼?
本轮价格改革提出: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另外还提出:密切关注竞争动态,对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着力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依法公布处理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纳入反垄断,令人印象深刻。在经济学看来,唯一真正的垄断是用权力排斥竞争,即行政垄断;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享有经济租金的企业如苹果公司并非真正的垄断。
有一些人认为不取消行政垄断,就不能取消价格管制。这是错误的,即使行政垄断暂时取消不了,也应取消价格管制。因为在行政垄断之下,卖家是觅价者,要最大化垄断租金,有一个相应的市价,搞价格管制、不让卖家取得这个市价,就会时不时闹油荒。因此,不能用错误(价格管制)来纠正错误(行政垄断),两错不能成一对。当然,如果取消行政垄断,在自由竞争之下会有新的市价,会低于垄断市价。
教育与医疗
(三)教育与医疗。公立学校与公立医院是不被舆论当做垄断国企的机构,部分原因在于取了好名字,公字号多高大上。但现实是:教育/卫生行政机构(国资委)既掌管辖区内的所有公立学校(垄断国企),又负责审批与监管民营学校/医院(民企)的开设及运行。这是运动员与裁判员兼于一身,是政企不分。与其他行政垄断行业一样,教育与医疗这两个行业也是有价格管制的,如强行压低的三甲医院门诊费。
2007年国务提出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限涨令到期之后,从2013年开始,各省份纷纷上调高校学费。
药品价格改革,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本轮价格改革提出: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或有人说教育与医疗太重要了,因此不能搞市场化或价格改革。除了重大外伤或急性病需要立即就医外,教育与医疗与农产品比起来,还真谈不上生死攸关,在需求层次上也不比农产品更基本。要让教育与医疗更优质更廉价,还是走农产品的市场化改革之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