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上”,到底怎么“能下”?
看到这个标题,想必大家也明白今天岛叔要说的主题了。
新闻大家都看到了,中办近日正式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这份文件不长,文风之朴素、之“乡土”,从标题就能看出来。
“能上能下”的意思,岛叔不确定将来考中文四级的外国娃能不能准确领会。但岛叔相信,岛上的亲们都已经秒懂,而且一定准确理会到“能上能下”的重点在于“能下”。
姊妹篇
要说起来,这份规定也不是第一次在公开报道中露面。
大约一个月前,6月26日的政治局会议的主要议程,就是审议通过两份文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这是典型的姊妹篇。虽然都是中国的吏治问题,但出招角度和发力重点却有所不同。
以巡视条例而言,是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岛叔看来,巡视就是兵器谱上的“霸王枪”。卷旗入阵,其疾如风,遇到腐败分子直接挑落马下,先论党纪,再证国法。
能上能下若干规定,除了规范正常的退休、离任等情况外,主要是精确打击那些德才不能配位的官僚。对这些人而言,这份规定就是兵器谱上的“离别钩”,看起来似乎没有“霸王枪”那么威猛,可其实也并不比“霸王枪”更不威猛。一旦被它勾住,就能造成“离别”——通过组织调整,让那些被勾住的官员和他的职位、甚至和他的仕途离别。
而且,姊妹篇都是相辅相成的。也就是说,一个官员如果足够“烂”,先被“离别钩”,再中“霸王枪”,也是完全可能的。
离别钩
“我知道是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岛叔不厌其烦粘贴复制了《离别钩》小说原文,当然是有道理的。古龙写小说时是醉的,道理还是清醒的。明白了吗?执纪无情,法规有爱啊。
能上能下若干规定,造成的一些离别,并不是因为残酷,而是因为爱,爱这个国家,爱这个国家的人民。因为爱,所以要让为官不正者、为官不为者、为官乱为者和他的官位“离别”,把位置空出来,让更有水平的人上。
这就是离别钩的真意。
谁试霜刃?
总有一种力量让人泪流满面。也总有一些官员让自己泪流满面。
这个具体的规定出台,必然的,有些人眼中的前途一点一点变得婆娑了。
离别钩横,谁试霜刃?
规定列举了10种,哦,应该是9+N种情形。
有些情形近年来,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了。
比如第一款,“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涉及到最近的高频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两个词语最近一次的使用是在周本顺身上。岛叔理解,一般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到不了周这个“段位”,应该就要接受组织调整了。
在比如第九款,“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就是所谓的“裸官”了。这两年广东等地已经调整了一大批。以后显然还要继续整。
当然,好事者怎么也不能忘了第八款啊。“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毫无疑问,有些领导干部和“多名异性”搞不正当关系,这种明显不端,还顺便虐“单身狗”的行为,中央是不允许的!
还有一些情形,以前是那种“我就这样,你能咋样”的任性,规定执行后,也是会掉乌纱的。
比如第三款,“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感觉有些地方的党政一把手应该互赠荆条,手抄《将相和》来调整一下情绪了……
还有第六款,“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这是给庸官、懒官们搞的定制不限量版。
还有第十款,“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总而言之,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的、廉洁上不干净的、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的、作风上不实在的官员,将为此付出代价。
组织部的威力
岛叔小时候听老人讲古。吏部好厉害,六部之首,我大隋唐以降,吏部的副部长(侍郎)都要比其它几个部的副部长高半级呢。吏部天官(尚书)好厉害,专门给人发官帽子的。
可见,历来知人善用,都是对组织部门最大的褒奖。
组织部门管发官帽子,更要管官帽子。干得好的,提拔重用,无可厚非,但干得不好的,为什么不能降级免职?
“宦海浮沉”,一个词语道尽好多仕途中人的沧桑,只进不出,只上不下,哪儿称得上“浮沉”呢?而且,带乌纱的越来越多,社会管理成本只会越来越高,而管理效率则只会越来越低下,也必然带来官员队伍的腐败,还有官员群体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在依法治国治党的大背景下,选人用人都应该有常态化的机制安排。才可能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和用人导向。说到任用提拔,早已成文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是工作的遵循,但说到怎么问责,怎么把不称职不作为的干部从现有位置上撤换出来,却没有一个成型的东西。所以这次规定的出台,也算是在相关的法规制度上,补了一块短板。
有意思的是,这次规定中的调整程序,主要包括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5个步骤。“这些程序总体上与规定的干部‘上’的程序对应衔接。”
所以呢,以后组织部门来谈话,也不要兴奋太早。因为是上还是下,从这个程序的纯逻辑意义上说,还只是个五五开的局面。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委的鞭子舞得呼呼山响,已经让人们见识了执纪监督的威力,现在,中组部也亮剑出鞘,是离别还是相聚,是在更大舞台上施展拳脚还是黯然出局锒铛入狱——对官员个人来说,可能造成的是“宦海浮沉”的即视感,但对于整个国家的吏治而言,无疑是一场冲刷污秽和杂质的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