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启用新的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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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学华报道:记者近日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我市将于5月28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商业车险费率和条款。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西省被纳入第二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我市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新的保险费率和条款的实施将对上饶市商业车险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增加和投保率的提升,机动车辆保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2015年,全市商业车险(不含交强险)承保汽车34.38万辆,提供风险保障0.16万亿元,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5.16亿元。机动车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机动车保险与企业生产、百姓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商业车险改革成为一个关乎民生、影响社会和谐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
这次商业车险改革意义深远,主要有几个方面变化:扩大责任范围,提升保障程度。扩大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对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进行了删减;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明确了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建立了代位求偿机制等,妥善解决了社会高度关注的“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等问题;明确具体概念,减少认知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容易引起歧义的概念;险种深度整合,体系更加清晰。将原有附加险及特约条款加以整合,将部分附加险并进主险保险责任,使主险保障范围更宽。原有的38个附加险保留10个,新增1个;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无赔款优待系数由原来0.7-1.3的使用范围,扩大至0.6-2.0。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而高风险车主则承担更多的保费,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保险费率“奖优罚劣”的价格杠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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