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组织考核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2018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第2018001号)、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使用计划函复》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组织考核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位于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是隶属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商品房预(现)售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房屋交易基础信息收集统计工作。
二、组织考核招聘岗位职数及应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房屋租赁科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熟悉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屋租赁等有关法规政策,具有较扎实的与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职业操守。
4.30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民族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成绩优异,择业期内。
三、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布: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公楼(园湖北路35号),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南宁市人才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2018年 4月 28日—2018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方法: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携带本人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半身二寸彩照一张,在报名时间内到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B座712房进行现场资格验证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联系人:莫丽,联系电话:0771—5655583。有关证件及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免冠半身二寸彩照一张
3.学历证、学位证。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请本人分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进行免费的学历和学位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届时一并提供。学信网可查询199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学位网可查询2008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中国境内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相关信息。
(四)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予以张榜公布。
(五)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六)组织考核:对面试合格、确定为考核对象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七)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八)公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局审批同意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和入编等手续。
原标题: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2018年组织考核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