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的旅游"最终要用自由"买单"
“我对自己的罪行没有异议,都是事实,希望法庭宽大处理。”庭审期间,李国芳作最后陈述。
曾经担任过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长、舟山市安监局副局长、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党组副书记的李国芳,此刻的内心是痛苦的、悔恨的。
2019年2月1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国芳案作出判决。李国芳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纵观李国芳受贿案,除了收受他人财物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人支付的旅游费用,成为案件的突出特点。
“我的爱好不多,也就是喜欢到处走走转转”,这是李国芳在接受审查谈话中常提及的一句话。这些年他走遍了大江南北,国内国外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当调查人员问及李国芳是和谁一起出去的时候,他说道:“出去肯定是和朋友一起走走了。”但这些“好友”身份却比较特别,都是他的管理服务对象。
事情要从李国芳担任舟山市安监局副局长说起。因为业务关系,他与一些爆破公司和危化企业以及宕口老板结交成了所谓的“朋友”,而他们大都是李国芳的管理服务对象,在与其接触中,这些老板投其所好,很快就围绕着李国芳组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小团体,有这么一群“好驴友”隔三差五提议一起出去转转,李国芳不需要做旅游攻略,不需要支付费用,不需要买各种票,只需要应允一起去,老板们便会安排好住宿,安排好车辆,安排好吃饭,当然也安排好每天的娱乐。
和“驴友”们一起畅游的日子,李国芳真正感受到了“特殊待遇”,特别是在众星捧月中“谈谈人生,谈谈理想”,甚是惬意幸福,殊不知他渐渐地走向了人生歧途。
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加,久居领导岗位的李国芳渐渐沉迷于这种“热闹”所带来的“幸福感”,更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每到周四周五就开始寻思着怎么请假、怎么四处游玩,心思完全不在工作上。在所谓的“兄弟们”的“围猎”中,他逐渐偏离正轨。
在李国芳看来,跟着这些老板出去走走转转花不了他们几个钱,也上升不到党纪国法的层面。他觉得,跟这些老板虽然是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关系,但也是有些感情可言的。殊不知,和老板们私下接触的次数多了,收受别人好处多了,别人找你办事也就多了。当老板们找李国芳帮忙的时候,他才渐渐意识到,这些老板们愿意跟他去旅游无非是看中了他的职位和手中的权力。他的“好友”某矿产开发企业老总,每年送他礼卡,而他也在其矿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层报审批、安全生产的检查等过程中,给予其帮助。
此外,2013年至2016年期间,李国芳在担任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期间,给予他人在游戏厅、彩票点等审批中以关照,收受他人为其支付的去哈尔滨旅游的机票、住宿费共计1.33万元,去三亚旅游的机票费2346元,去西安旅游的机票费3748元,去重庆、九寨沟旅游的机票费4158元、去内蒙古旅游的费用15486元等。
“组织上不会发现的,当时就这么一个心理。经济上的事情都没有意识到很严重了,走到这一步不怪谁,都怪自己。”李国芳一次次失去了承认错误,及时收手的机会。2017年,组织上找李国芳谈话,要求其交代与他人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李国芳思想上斗争过,矛盾过,但最后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他欺骗组织,在说明问题时避重就轻,事后仍然我行我素,将组织纪律抛在了脑后。
“组织上常常告诫我们,要慎独、慎微、慎友,当初觉得没有什么重要。现在想想,这‘三慎’是何等的重要啊!”李国芳在悔过书写道,“这些人中,一部分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看中了我的权力,为了达到目的送些东西,这种人是较容易防范的,但还有一部分人,平时并不求你帮他干什么,送的多且不贵重,但让你觉得他会常常想到你,这样的人,很容易造成是朋友的错觉,一旦有事求你帮忙,你能一推了之吗?”
除上述犯罪事实外,李国芳还为相关特定关系人在游戏厅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特定关系人现金、手表等物品及其他费用。
正如他自己剖析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李国芳从这些一件件所谓的小事中丧失了自我约束的能力,渐渐放弃了应有的党性原则,最终沦丧了自我。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国芳于2005年11月至2018年6月,利用担任舟山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舟山市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安全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组织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万余元。
【执纪者说】
从起初收受财物时的忐忑不安,到老板买单四处旅游时的心安理得,把心怀鬼胎的“驴友”当挚友,李国芳在游山玩水中迷失自我,在享受免费旅游的优越感时,忘记了自己是在用党和国家赋予他的权力向个别老板进行交换。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戒,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