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考察六天半在旅游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汤南通讯员粤纪宣)公务接待喝高档酒,5瓶花了1.71万元;七天的学习考察,六天半用来参观景点,花了公款7.62万元……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昨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旨在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违规公款宴请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峰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的规定,先后在其组织的3次公务接待中使用高档白酒,合计5瓶共1.71万元。此外,李峰在兼任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期间,对该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券送礼、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广州市纪委给予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014年11~12月期间,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分别由队长戴勇明、副队长杨晓程带队,组织前往山西、陕西、四川等地,开展为期7天的学习考察,两个考察组分别仅用半天时间与当地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其余时间均安排参观当地旅游景点,共计花费7.62万元。2017年2月,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戴勇明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给予杨晓程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违规发补助、私车公养
2013年至2015年期间,梅州市丰顺县国土资源局以发放“服装费”名义,先后3次违规用公款向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计76.23万元。此外,由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刘勤奋提议,经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同意,违规用公款42.63万元购买49张加油卡,供局党组成员和财会人员共15人的私家车加油使用。2017年11月,梅州市纪委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勤奋和局党组成员张环琪、刘天生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对其他6名党组成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