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县级市拆迁指挥部组织17人公款旅游
三次制止均成耳边风 顶风违纪丢掉乌纱帽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心中无戒,在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办事处纪委书记等人的三次制止下,仍然顶风违纪,悄悄安排相关人员公款旅游。最终,该副主任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昨日,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第26期。本期讲述,去年5月14日,我省一县级市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组几名成员向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办事处拆迁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组长谢某某提出公款外出旅游的请求,谢某某答应下来。5月22日出发当天,办事处党委书记王某某,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某某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某某知晓该事后,连续三次出面制止,要求谢某某停止违纪行为。谢某某口头答应取消旅游,但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决定自己不参与,让拆迁组成员悄悄去旅游。7月16日,有群众向市纪委反映此事。在纪委调查期间,谢某某组织拆迁组成员统一口径,谎称是自费旅游。
经市纪委调查核实,谢某某组织17名拆迁组成员旅游,安排出纳员将旅游费用8081元在拆迁组工作经费中予以报销。“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剖析此案时指出,谢某某不顾禁令和他人提醒,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且编造谎话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属于严重顶风违纪。所以,根据相关党纪党规,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谢某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责令参与公款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指出,本案中,谢某某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之淡漠令人心惊。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本案中汲取教训,坚决杜绝各种公款旅游行为,并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自觉敬畏党规党纪,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言出纪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