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孝感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孝感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项目管理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督促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党委政法委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和改革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单位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七)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法治孝感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提出立法建议。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十一)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对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进行统筹和政策指导。
(十二)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十三)指导县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的工作。
(十四)代管孝感市法学会,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2020年孝感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调研宣传科、干部科、执法监督科、维稳督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政治部、市法学会。
(二)二级单位
市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收入804.3万元(含 市网格中心 等1个二级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预算总支出804.3万元(含市网格中心等1个预算单位数据)。其中:基本支出64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分别是行政运行12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机关服务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1.5 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80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728.5万元增加75.8万元。主要原因工资调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增加。
2020年预算支出80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支出728.5万元增加(减少)75.8万元。主要原因 工资调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政府雇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公用经费1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6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1 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交通费2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1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19年27.4万元减少预算 10万元。其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2019年孝感市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8.76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3万元/年;
复印纸、粉盒,预算金额3万元/年;
购买会计代账服务,预算金额2.26万元/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资产总计610.53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38.9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22.76%;固定资产471.57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77.2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208 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0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29.08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70.97万元、专用设备类0万元、其他7.95万元。
九、预算绩效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0年 市委政法委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167万元,其中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费20万元、城区防控经费工作经费9万元、综合治理经费 50万元、扫黑除恶经费 50万元、法学会经费 3万元、法治建设经费 20万元、铁路护路经费5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市委政法委单位本级及所属1个单独核算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接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