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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著名画家遭经纪公司索赔90万

经纪公司:不按约定提交画作,造成重大损失 陈中华:按质量寄画作,评审不规范

记者 甄荣

  陈中华在画瓷。

  陈中华在画瓷。

艺术家签约经纪公司让其代理销售他们的艺术作品,已成为艺术品市场的常见形式。2014年1月,湖南省文化厅确定的百名青年艺术人才、著名画家陈中华就与深圳华夏巨人投资公司(简称华夏公司)签订协议,成为该公司签约画家,并委托该公司在此后三年里销售其书画和绘画作品。但双方合作不久就产生矛盾,今年5月华夏公司将陈中华起诉到法院,声称其从未交过作品,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前期支付的8.5万元报酬,并赔偿损失90万元。8月12日,此案在深圳宝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记者 甄荣

 华夏公司:陈中华得了报酬不给画

在8月12日庭审过程中,华夏公司律师承认曾收到陈中华150平方尺的作为履约保证金的画作,此外没收到过他的其他作品。华夏公司分两次支付了3个月报酬共计8.5万元给陈中华。

华夏公司辩称,在与陈中华签约后,公司每年支付他30万元年薪,他每月应向公司交200平方尺的书画作品。陈中华不按合同约定给公司提交画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该退还报酬并赔偿。因为合同约定有效期为3年,每年支付陈中华报酬30万元,但陈中华每年按合同约定创作画作的价值远高于30万元,所以索要3年报酬90万元比较合理。

针对陈中华委托律师提交的多份证据,华夏公司均认为不能证明陈中华给公司递交过书画作品。华夏公司多次要求陈中华继续履约,但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诿,后来干脆以报酬低拒绝继续提供作品。2014年8月18日,公司给陈中华发律师函,要求他继续履约,但他不作任何回应。

华夏公司认为,有银行汇款单证明,该公司支付了3个月报酬共计8.5万元给陈中华,但陈违约拒绝提供画作,应该退还报酬并作出赔偿。

 陈中华:按质量寄画作,评审不规范

对于与华夏公司签约,陈中华表示非常后悔。“华夏公司2013年底邀请我去深圳洽谈合作事宜时,高规格接待了我,并说能快速帮我实现画作升值。我当时认为公司实力很强,没有仔细看合同就与华夏公司签约,并同意给该公司大量提供作品,该公司每月仅需支付我报酬2.5万元。此后三个月里我依照合同约定,及时按质按量给华夏公司寄去了书画作品。”

陈中华委托代理律师、湖南吾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斯在庭审中指出,根据合同约定,华夏公司应在作品审核通过后15日内支付陈中华酬金,但去年1月的报酬拖到了去年2月25日才给,而去年2月和3月的报酬拖到了去年4月28日才一起给。“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有条款规定,书画家提交给华夏公司的作品需经过公司评审委员会鉴定,华夏公司对鉴定不合格的作品拥有所有权。虽然我没有作品被鉴定为不合格,但我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不规范,结果不客观公正,而且华夏公司可以不退换书画家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作品,这个规定显失公平,应该予以撤销。”

陈中华觉得这家公司有问题,于是在华夏公司拖欠一个月画款的情况下,从去年5月起没再给对方提供作品。“根据合同约定,华夏公司未及时按约付款,拖欠一个月则视为合同自动解除。而且对方去年8月8日在自己公司官网上发布声明,宣布与我解除协议。没想到对方在去年8月18日给我发了律师函,要求我继续履约。今年1月,对方竟然将我告到法庭。”

“在得知华夏公司负责人将陈中华的部分作品交给该公司原合伙人詹某作为退股金,我在开庭前特意找到詹某经营的艺术馆,拍摄了这些作品。”廖斯说,这些作品证明陈中华曾按约交作品给华夏公司。

 声音

书协副主席:转变观念,“先小人后君子”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陈羲明认为,近年来委托经纪公司经营自己作品的湖南书画家越来越多,这种经营模式值得借鉴和参考。省内很多书画家是性情中人,平时专注研究创作,不懂如何经营自己的作品,在选择经纪公司和签订合作协议时缺乏法律意识。

陈中华一案值得经纪公司和书画家深思,陈中华在签订协议时没仔细阅读条款,协议中有关经纪公司应当承担的宣传和推广其作品的义务并不明确。协议签订后,在寄递作品时没在快递详情单上备注寄送内容及数量,也未要求对方在收到作品后出具收据,给日后纠纷埋下了隐患。陈羲明认为书画家在经营画作上要转变观念,拉得下面子,“先小人后君子”。书画家在委托经纪公司经营自己的作品时,要多向同行和法律界人士请教,用公平细致的条款合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合同时把问题考虑得更细些,日后才能有效避免纠纷。

相关案例

●2015年1月4日

山东青岛80岁的陶大爷把收藏的23幅字画交由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代卖,但公司卖掉11幅字画后所得的12万元并没有给陶大爷,而没卖出的12幅字画也不返还,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014年8月5日

艺术家王军发微信消息称,艺术品电商哈嘿(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以某展览项目为名骗取他及多位艺术家作品至今未归还,并呼吁受骗艺术家联合起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参与本次“维权事件”法律援助的律师张中伟(中央美术学院学报法律顾问、艺术法网创办人、艺术法律师)召集的“艺术家维权律师团”成员接近100人,将无偿为此次事件中受害艺术家提供法律援助。

●2013年

2011年,动漫形象“彼尔德”作者郑插插与经纪人签约三年,没见到什么收入,2013年想解约时却被告知这个动漫形象值500万元,得先赔经纪人近一半的股份才能恢复自由身。

 提醒

画家找经纪人要注意些什么?

【认识和体谅经纪的风险】

经纪方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在没有取得任何效益之前,他们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甚至需要为画家可能的毁约而提心吊胆,还不能保证所经纪的书画能卖出好价钱。相对来说,书画家的风险就要小很多。按照“风险愈大,利润愈高”的市场法则,经纪方往往取得较高的利润,甚至在经纪合同期内得大头。

【遵守和履行经纪合同】

书画家一旦与经纪方签订了经纪合同,就要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当然,由于书画家没经验,而经纪方老马识途,书画家往往在合同条款中吃亏,这需要书画家提高眼力,注意认真查看合同条约,可提早向专业人士请教和咨询。

【识别和选择好经纪方】

经纪人和经纪公司良莠不齐,所以书画家如何识别、选择经纪方十分重要。书画家选择经纪人,首先看他的品质,夸夸其谈、用心不良之人即使资金雄厚也不可以轻信;其次是看他的艺术素养,对艺术有认识、懂欣赏的人可以信赖;再次是看他的市场经济意识,如果仅懂艺术,而不懂市场运作,也不是理想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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