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既为政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规矩、定方圆,又为政法工作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谋长远、固根本,是新时代政法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疑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和责任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深入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条例》规定: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胜利之本。政法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大到国家安全,小到民生民利,事无巨细,关系国家社稷安危、长治久安和民生幸福,政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专政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肩负着保卫国家政治安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任务。习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新时代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理念,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和遵循。
新时期政法工作,必须搞清“属于谁、为了谁、依靠谁、保护谁”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指出,“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这其中蕴含了群众观点,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讲话明确指出,政法工作必须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政法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这是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使命任务不能变。进入新时代,政法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推出更多利民惠民安民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服务职能。当前,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每项工作都具有政治性、人民性,都必须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坚定为了人民的立场,坚持依靠人民的方法,坚守造福人民的目标,切实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的遵循方向。政法工作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坚持政法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能仅停留在落实《条例》的程序规定上,更要落实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各环节,贯穿于决策执行、司法办案、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还要坚定不移把司法为民贯彻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各方面,永葆政法机关立法为党、执法为国、司法为民的政治本色。如最高检5月13日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明确规定: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释,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很大地推动司法解释更好地反映人民呼声、体现人民意志。
政法工作的成效应由人民来评判,法为民而治,国家依法治理是否成功,关键要看是否增进了人民的福祉、是否实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否给人民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应当把评判器交给人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这就要求我们的立法、执法、司法等一切工作活动要切切实实了解人民的意愿、回应人民的关切、满足人民的法治诉求。政法机关在政法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根本的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最关键的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听民声、察民情、纳民意、平民诉,最重要的是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工作首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把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国定才能民安。要坚决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民安方显国定。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在强揽工程、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等方面的打击力度,全力侦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骨头案。要深挖彻查“关系网”和“保护伞”,同步侦办黑恶案件和腐败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突破,坚持一线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城市”建设,创建人民群众平安和谐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工作情怀。“治政之要在于安民”。有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才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广大政法干警而言,要努力践行习总书记关于“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这一殷殷嘱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者,天下之仪也”。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利剑,政法战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履好职、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要增强司法人员“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一生”的司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牢记人民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的人民二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诉求,思考和谋划工作。要不断落实、深化、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加大推进落实力度,打通“最后一公里”——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效。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要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依法办事,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聚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硬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政法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司法办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各项要求,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真正将“‘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的诺言落到实处。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政策,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如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创新“三五工作法”,做优新时代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以98.3%的调解成功率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就是对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检察版的“枫桥经验”的最好诠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的目标导向。《条例》明确,新时期政法工作必须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队伍素质决定工作水平,决定服务质量,因此,建设“五个过硬”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保障。因此,要顺应工作需要、顺应形势需要、顺应时代需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铁军。
推进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建设,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政法机构改革同步推进,优化完善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把党组织全覆盖拓展到执法办案的基本单元。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执法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让每位党员都成为富有活力的红色细胞、每个基层党支部都成为战斗堡垒,使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强大力量。
推进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敢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政法机关领导岗位上来。完善落实政法机关一把手和重要副职易地交流任职制度,加强执法司法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激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机制,推动提高党管理政法领导干部的水平。
推进政法队伍“四化”建设。要把革命化放在首位,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把正规化的重点任务放到健全从严管理监督体系上来,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要把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构建响应需求、适用实战、全面发展的政法队伍素能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要把职业化的重心聚焦到健全职业激励保障体系上来,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