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便利店、社区商业两个行业规范近日发布并宣布实施
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起草制定的《北京市连锁便利店行业规范(试行)》和《北京市社区商业便民综合体规范(试行)》(下称《规范》)近日颁布实行,为了认真解读两个《规范》,进一步把握《规范》的结构体系和设立精神,帮助北京市企业在今后进行更为规范化的运营,有关机构能更好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近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组织北京市相关企业召开了两项试行规范的宣贯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超市发、物美、好邻居、7-11等有关单位和部分专家、学者百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北京市商务委员相关负责人就规范的贯彻实施作了部署,并对双《规范》的设立背景、设立意义、重点内容作了全面解读。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6”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7月市政府印发《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以来,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各行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水平取得了明显提高。
便利店业态是目前增长快速的零售业态。《北京市连锁便利店行业规范(试行)》规定了便利店的基本特性、经营项目、服务内容;针对便利店的标准店、示范店等制定了相应配置指标。并从便利店的经营模式、企业性质、经营区域、消费客群、运营时间、运营指标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分类准则。适用于北京市市辖范围内所有正常营业的连锁便利店。
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是为满足社区居民衣、食、住、行等基本日常生活的消费需求,应设置的购物、餐饮等基础社区商业服务业态。《北京市社区商业便民综合体规范(试行)》规定了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的具体设置与功能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造升级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可参照此规范配置。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是为满足社区居民衣、食、住、行等基本日常生活的消费需求,应设置的购物、餐饮等基础社区商业服务业态。功能要求是把方便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为核心,不断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和商业设施配套,努力建设以必备型商业服务业态为主,其他业态为辅助的多功能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
通过双《规范》对便利店和社区商业便民综合体的科学分类和要求,有利于下一步继续通过《规范》的实现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有序化管理。双《规范》出台不仅是对全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便民综合体进行的广泛而及时的基础性指导,也是对未来相关标准的统领和协调。
目前便民服务业态的连锁化率在逐年提高。蔬菜零售、便利店、早餐、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末端物流配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网点连锁化率由2015年底的24.3%提高到2016年10月底的29.4%,提高了5.1个百分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六个城区8项基本便民服务网点连锁化率由2015年底的29.3%提高到2016年10月底的34.8%,提高了5.5个百分点。截至10月底,北京市累计建成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28家(其中今年新培育10家),这些服务综合体涵盖了多种便民服务业态,同时还具备预约服务、上门配送等拓展服务功能。
2016年以来,市商务委通过制修订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开展行业标准规范宣贯工作;不断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化发展、稳步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12月,为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市商务委汇总编制了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宣贯材料,旨在宣传推广生活性服务业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规范。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涉及蔬菜零售、餐饮(早餐)、便利店(超市)、家政服务、洗染、沐浴、美容美发、摄影、家电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等11个行业或业态。
双《规范》的实施将有效推动生活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秩序,树立企业的正面形象,帮助企业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形象及行业竞争力;为地区的经济发展、百姓生活的便利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为政府管理、工商、卫生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会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行业规范经营,确保《规范》落到实处。以贯彻实施双《规范》为契机,让《规范》为全市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发展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也希望生活性服务业各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共同努力,不断提高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贡献。
同时,从两个《规范》的内容来看,未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引导和推进两个业态在北京市的发展,《规范》本身有规范作用,但同时也是一个标准店、示范店的引导。《规范》可能也将成为未来政府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资金支持的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