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中打击四方面医疗美容乱象
1 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规范诊疗服务。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以“微整形”为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2 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3 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4 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市场监管,加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护人民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9部门决定自7月起,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医疗美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全市美容市场,以查处案件为抓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治乱出清、净化市场,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督促美容医疗机构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强化自律,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规范诊疗服务。重点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发现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以“微整形”为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三是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
全市各区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受理,严厉打击。各区、各部门加强医疗美容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发布警示信息,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区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严肃处理。